滨州公积金
滨州住房公积金机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退休;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含1年)的;
6、非本市户口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调出本市的(不含本市范围内的调动)、 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规定的九种重病或大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退休;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含1年)的;
6、非本市户口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调出本市的(不含本市范围内的调动)、 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规定的九种重病或大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0、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