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公积金
滨州住房公积金机构政策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部队***、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结婚证件);
2、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3、借款人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4、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6、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有关购房自筹资金证明,如购房定金收据等;
8、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2、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3、借款人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4、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6、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有关购房自筹资金证明,如购房定金收据等;
8、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和材料。